阳新县: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中的保障作用
发布时间:2020-12-14来源:楚天传媒 作者:熊源
12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扶贫指挥部获悉,日前,该县98个重点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国贫县"实现脱贫摘帽,11万人贫困人口全部按贫困退出程序实现高质量脱贫。
慰问特困供养老人
据悉,阳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总人口107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1626人。自2015年以来,该县全面启动扶贫攻坚工作,着力精准脱贫,通过"五个一批"策略,帮助贫困人口逐年脱贫出列。阳新县民政局立足"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 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把"兜底一批"落到实处。6年来,累计救助服务农村困难人口28万人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4亿元。
"广播村村响"大力宣传政策。该县依托覆盖全县349个村的"村村响"平台,大力宣传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福利托养、临时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三个留守"关爱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民政助学等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核对数据
"三周工作法"规范入户核查。该县19个镇(区)积极转变职能,落实"三周工作法",抓好民生工作。每年腾出三周时间,举镇(区)干部之力,集中抓民政工作。年初用一周时间,抓城乡低保工作,主要是核查清理,确定一年应保的对象,关键在于核查彻底、核查清楚;发生灾害时,用一周时间抓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元旦和春节期间,用一周时间,做好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该县打造阳光救助、诚信救助、满意救助,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了社会救助对象的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调查情况
"动态月报制"确保进退及时。该县突破省审核审批"原则按半年审批"之规定,实施农村低保按月审批,推行"动态月报制",村级每月向镇民政办及时上报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变化情况,重点上报死亡、婚嫁等人口变化情况,对于村级当月无变化的,也要报动态无变化表格,并签字盖章,确保"村村有记录,月月有痕迹"。镇民政办同样按月向县级上报动态意见,县级按月及时动态审批,确保进退及时。2020年农村低保新增1530户、3123人,停发811户、1307人;城市低保新增270户、591人,停发205户、358人;特困供养新增152人,停发165人。
阳新县委常委领导下访
"按标准施保"实现精准救助。每个低保申请家庭收入难以核定,为有效实施按标施保,该县实行收入核算公式化、标准化,做到核算有据,救助精准。比如在核算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时,种植养殖业收入按照《阳新县农低保家庭农副业收入核算办法》的规定,以家庭成员劳动力系数指标折算核定。
阳新县民政局检查工作
"重点保障"突出救助重点。该县聚焦特殊群体,对低保家庭中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对象,按低保标准对其本人增发20-100%的补助金。对低保家庭符合城镇福利机构供养条件未入住城镇福利机构的"三无"对象和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鳏寡孤独人员和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及住院治疗期间精神病患者和严重烧伤两年以内患者,按低保标准10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对低保家庭患有急性脑中风、严重心脏病、肝硬化中晚期、红斑狼疮、糖尿病伴并发症、耐多药肺结核、计划生育结扎严重后遗症等重病患者、一级二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对其本人按低保标准60%—8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对特困供养对象失能、半失能对象发放护理补贴。城市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自理对象400元、半失能对象500元、失能对象1550元;分散供养自理、半失能对象400元、失能对象1550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自理对象200元、半失能对象300元、失能对象1550元;分散供养自理、半失能对象200元、失能对象1550元。
"单独保障"化解社会矛盾。该县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按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施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农村低保单独保障2939户,占农村低保总户数的22%。
"福利托养"缓解养老压力。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半失能对象,直系亲属大多外出务工,这些人生活得不到保障。为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提升生活质量,通过入住福利院进行集中托养。托养对象享受与特困供养对象同等待遇。截止12月,该县福利托养对共61人。
"临时救助"助力兜底保障。该县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大额救助县级集中审批,对审批金额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4倍的,由县局按月集中审批。对审批金额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4倍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每月底将临时救助发放情况和相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政府、县级民政局积极启动备用金,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困难,最大限度地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救助,不开展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开展民主评议。待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相关材料及手续。2020年金秋助学226名贫困学子,救助金额113万元。截至目前,临时救助4717户,5932人。(记者胡毅、通讯员张秋启、吴华臻、陈瑞芝)